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此前宣布,為了讓學生少跑路,從今年開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不再需要找當地居委會等部門在表上蓋章,改為個人承諾并簽字。有聲音誤讀為,困難學校資助已取消認定環節。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陳希原在7月10日的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取消蓋章,并不是指取消認定環節,而是通過其他方式靈活“把關”。
如何確保精準認定,做到應助盡助?陳希原稱,將依靠信息管理系統與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實現相關數據共享。例如,聯網后建檔立卡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還有烈士子女等,可直接認定。
其次,通過了解學生的日常消費情況等途徑來提高認定精準度。比如,要求學校在審核學生的申請時,綜合考慮學生的日常消費和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可采取家訪、個別訪談、大數據分析,以及學生之間的民主評議等方式,來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精準度。
同時,加強誠信教育,要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提交申請時,一定要如實反映家庭經濟的實際情況。對于發現的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查處,不僅要收回發放的資助資金,還會在一定范圍內以適當方式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取消證明,并不表示不要什么材料了,而是改成了個人承諾制,就是個人要對家庭經濟狀況做出承諾,大學生由個人做出承諾,未成年學生由家長、監護人做出承諾。我們充分信任我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所以在這里也希望廣大的學生珍惜這份信任,對于個人承諾的事項,要真正做到誠實守信?!?nbsp;陳希原表示。(南都記者 唐孜孜)